燃料乙醇生产将迎来黄金期
在国常会确定了生物燃料乙醇产业总体布局。会议要求,坚持控制总量、有限定点、公平准入,适量利用酒精闲置产能,适度布局粮食燃料乙醇生产,加快建设木薯燃料乙醇项目,开展秸秆、钢铁工业尾气等制燃料乙醇产业化示范。会议决定有序扩大车用乙醇汽油推广使用,除黑龙江、吉林、辽宁等11个试点省份外,今年进一步在北京、天津、河北等15个省份推广。
乙醇汽油是在汽油中加入适量的乙醇而形成的混合燃料,可以有效改善油品的性能和质量,降低一氧化碳和碳氢化合物等污染物的排放,是一种改善环境的清洁能源;燃料中的乙醇来源方便直接,可以通过粮食发酵或化工合成等方法制得;推广乙醇汽油可以减少对石油天然气的依赖和消耗,缓解今冬明春供暖期间石油天气资源的紧缺。
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是国家的一项战略性举措,更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,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一直在稳妥推进。早在2002年6月,原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等8部委就制定下发了《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方案》和《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工作实施细则》。在河南郑州、洛阳、南阳和黑龙江哈尔滨、肇东等5个城市开展了为期一年的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工作。2004年2月,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委又发布了关于印发《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方案》和《车用乙醇汽油扩大试点工作实施细则》的通知,将试点范围扩大到黑龙江、吉林、河南和安徽四省全省范围内推广车用乙醇汽油。在试点地区建立封闭应用示范区,在封闭应用示范区内从产业的上游,强制要求废弃油脂只能作为生物柴油的原料,封闭供给生物柴油厂,限制炒作价格,以利于就地监管利用。生物柴油企业生产的达标生物柴油,可就近封闭进入石油石化的链条,完成在炼厂环节混配。下游实施不添加生物柴油的石化柴油,不得进入市场销售。对于燃料乙醇也是如此,从源头到消费终端实行强制性封闭管理。总体来看,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,试点工作总体运行平稳,车用乙醇汽油得到了封闭区消费者的认可,使用乙醇汽油的车辆稳步增加,乙醇汽油的销量稳中有升。
2017年9月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等十五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和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的实施方案》,当时提出到2020年,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车用乙醇汽油,基本实现全覆盖。
现有的实验结果表明,合理使用乙醇汽油可在一定程度上减少汽车尾气中污染物(主要是一氧化碳、碳氢化合物)的排放和对大气的污染。初步结论是车用乙醇汽油在我国适用,采用车用乙醇汽油环保效应利大于弊,推广使用变性燃料乙醇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,对整个经济的可持续发展、社会的进步及环境质量的改善有很大的促进作用。
另外,我国粮食生产连年丰收,在有力保障市场供应的同时,也带来了政策性库存高企等问题,引发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。有关地方政府和专家纷纷建言献策,建议参考国际经验,扩大生物燃料乙醇生产消费,调节粮食供求,有效处置超期超标等粮食,提高国家粮食安全水平,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。这也是国家决定推广车用乙醇汽油使用的决定性原因。
未来将有两项重要变革:(1)粮食的用途将不仅仅是食用,将有更多燃料乙醇项目可以用粮食制作,过去的政策是不与人争粮;(2)一般可添加乙醇10%,乙醇价格是汽油的30%~50%,污染物排放也相对较低。这项在国外等普遍采用的技术在中国示范了十几年后,终于可以产业化推广了。从目前情况看,过去十几年来,车用乙醇汽油使用试点工作实现了预期目标。预计未来使用乙醇汽油的车辆会稳步增加,对乙醇汽油的需求也会扩大,对下游的粮食燃料乙醇生产以及秸秆、木薯、钢铁等行业加工和乙醇回收是重大利好,这些行业的燃料乙醇生产未来将迎来黄金期。